
山东金航塑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在用周转材料为办公家具、酒店用品、厨房用品用具▼▼▷、音响娱乐设备▪◆△、办公电子设备等,共327项。资产存放于永通塑业及金航塑业的仓库、车间、办公楼内,资产存放环境一般。
标的评估价:338775▼◁.78元,起拍价:246967.5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 2000元及其整倍数。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报名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功后▽,竞买人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手续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拍卖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确认报名参拍人为买受人。
3.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4.因用户注册、报名登记、保证金支付、保证金到账数据匹配等环节的处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时间,尽量提前办理◆。若因办理完成时间过于接近拍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没有足够时间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应于拍卖开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参与拍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1.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竞价功能▼▼,即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以系统中的竞价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直至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以系统中的竞价时间显示为准)一直无人出价的,竞价程序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拍卖的,可以以与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或者顺位较低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若需前往拍卖标的实地看样▷▷,请联系管理人预约◁。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现状和瑕疵▲▽,并亲自实地看样,然后再参加竞拍,本次拍卖将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可提前联系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以及周边现状的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冲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银行系统处理为准)。
1.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功后7个自然日内将成交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
2★△▲.拍卖成功后=,若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支付完毕成交剩余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清算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部分,管理人有权向原买受人追索。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移交,相关拍卖标的毁损▪、灭失及引起安全责任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转移登记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分别承担,请意向竞买人于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有关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
2、标的物如有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基准日为2023年2月7日的《评估报告》为准(详见附件)◇-。
2●◇◆.本次拍卖公告内容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因无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不全等导致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行为,由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确认,相关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单日或单笔支付限额等情况无法及时完成支付。
9■=.本次拍卖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服务提供方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最低1000元▲▲=,最高50万元封顶)。
10.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以及办理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果不能转移登记或者可能延迟办理转移登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11.根据法律等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